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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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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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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意见
加快建设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本市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新动能、建设美丽北京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京津冀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对服务国家引领国际绿色规则制定、提高绿色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为统筹推动本市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目标和布局
(一)未来十年工作目标。把握现代绿色经济“能源动力—物质原料—加工转换—生产服务—末端治理与气候适应”全链条技术和产业变革的本质特征、演进趋势,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产业支撑,区域协同、开放共享的原则,全面推进绿色经济发展壮大。到2027年,有效绿色技术发明专利数量年均增长10%左右,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地位进一步提升;绿色经济增加值稳步提升,绿色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加快发展;首都花园城市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绿色经济区域协同与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拓展。到2035年,绿色技术创新、绿色产业培育、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绿色文化涵育、绿色合作共建共享五方面协同推进,绿色经济增加值显著提升,全面建成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
(二)加快优化绿色产业发展布局。发挥各区域资源禀赋优势,因地制宜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有效带动京津冀区域产业链绿色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平谷农业中关村等平台科技资源优势,强化推进先进能源、合成生物、替代蛋白食品等产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依托房山区、顺义区、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制造业基础,重点发展氢能、储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气候韧性等产业高端制造与应用示范。充分发挥城市副中心、北京商务中心区、金融街、丽泽金融商务区等金融集聚区域优势,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和“双碳”、环境社会治理(ESG)等领域绿色专业服务。依托门头沟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等区域生态资源优势,特色化推动体育文化、休闲旅游、自然教育、森林康养等产业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
二、持续深化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三)构建战略引领、基础支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首都绿色经济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优势,加快形成国际新兴绿色技术策源地、绿色创新要素汇聚地。突出战略科学家作用,强化绿色技术创新战略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方向预测。依托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型研发机构等资源,大力推动原创性、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优化完善成果落地转化机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的绿色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研究推动北京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完善基础科研、应用技术转化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绿色技术创新生态。
(四)前瞻布局国际领先的绿色技术创新赛道。面向绿色经济“能源动力端”脱碳、“物质原料端”生物基替代、“加工转换环节”提质增效、“生产服务领域”绿色业务创新、“末端治理与气候适应产业”迭代升级的发展需要,聚焦重点赛道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先进能源技术创新,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物基材料技术创新,引领原材料领域可持续、高质效发展。鼓励引导未来绿色农业技术创新,助力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支持新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技术创新,有效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加强气候风险识别、管理、应对领域科技创新,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和潜在风险。
三、着力发展战略性基础性绿色产业
(五)大力发展先进能源产业。引领化石能源转向深度耦合、高效转化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趋势,支撑本地能源体系分布式、自适应、可持续发展需求。加快推动氢能高效制备、高密度储运等关键技术突破和装备产业化,提升氢燃料电池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建设中远途、中重型氢能货运示范专线,推动建设一批生物质制氢中心。有序发展全固态锂电池、钠离子电池、新型液流电池等高比能、高安全性的先进储能装备。推动先进固态能量转化器件与装备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等高效太阳能电池产业。积极发展碳纤维、高效低成本抗腐蚀磁性风电新材料、深远海风电关键设备和材料产业。大力发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能源互联网等智慧能源产业。
(六)积极培育合成生物制造产业。瞄准全球化石基材料替代产业发展前沿,充分发挥合成生物可持续、高效率的技术优势,引导形成北京创新策源、京津冀产业转化、辐射带动全国的产业格局,建设全国合成生物发展高地。布局合成生物制造技术创新中心,强化生物制造菌种计算设计、高通量筛选、基因编辑等创新突破。依托合成生物产业集聚区,吸引生物能源、生物材料、环境保护等领域市场主体落地,打造一批具备研发、投资、高端制造等复合功能的产业集群。积极探索制定生物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科研伦理等管理规范,守牢生命健康和生物安全底线。
(七)加快发展替代蛋白食品产业。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培育高效、优质、可持续的替代蛋白食品产业,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北京贡献。加快发展微生物蛋白食品产业,推动菌种培育、细胞工厂构建、精准控制与放大生产等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细胞培育蛋白底盘技术研究,突破细胞高效增殖分化、无血清培养基、支架材料、规模化培养、细胞收获等核心技术。搭建产学研平台,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线,开发替代蛋白创新产品,促进研发成果的产业转化。推动制定替代蛋白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技术安全和质量评估。
(八)引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坚持“出行即服务”未来交通发展理念,大力发展融合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核心芯片、感知系统、智能座舱、动力电池以及路侧感知、智慧控制等领域,强化“车路云网图”软硬件协同发展。以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为引领,完善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智能货运、场站接驳、道路清扫等自动驾驶应用场景。以整车企业智能网联新能源转型升级需求为牵引,打造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新能源整车“智造工厂”,布局绿色智能产业链,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九)优化气候韧性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服务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建立健全气候韧性和生态环保产业体系,提高适应气候变化主动性。围绕风险管理、早期预警、应急防护、救援装备等重点环节,加快发展气象、水文地质、森林防火、海绵城市等方面智能监测感知装备,以及安全应急机器人、应急通讯、生命侦测等智能应急装备与服务产业。依法依规推进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植被保护、生态环境监测、消防救灾、农业管理等领域综合应用。加快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装备迭代升级,积极发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新污染物治理、生态修复相关产业。
(十)全面促进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落实金融强国建设要求,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服务绿色转型为重点,强化优质金融服务。用好本市绿色产业发展相关基金,引导发展绿色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耐心资本。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动建立绿色企业和项目评价体系,根据项目绿色化水平,建立完善精细化的绿色项目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积极开发碳中和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产品。鼓励创新绿色技术首台(套)、碳回购等绿色保险产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绿色建筑性能等绿色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应用数字技术模拟气候灾害损失,创新适应气候变化领域金融新模式,鼓励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增强绿色交易主平台、产品创新策源地、国际合作新载体功能。
(十一)加快发展新型绿色专业服务业。完善绿色服务生态体系,积极培育绿色专业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做大做强碳服务,建设完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逐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交易主体参与范围。持续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推动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碳排放数据真实可信水平。建立完善本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快开发本地碳足迹背景数据库,逐步建立具有国际公信力、影响力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高水平、国际化碳专业服务机构聚集。促进ESG投融资、评级、鉴证、数据分析等多种服务业态协同发展,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ESG发展国际代表性城市。做优做精全球能源转型大会等绿色品牌会展,推动举办世界碳中和产业大会,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多边合作,提升气候议题国际影响力。
四、统筹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十二)积极促进绿色化数字化协同转型升级。坚持以绿色化带动数字化转型,以数字化赋能绿色化发展。推动智能算力中心、数据中心、基站等数字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运行,加强绿色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电子信息产品供给,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发展。加快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推动工业“智改数转网联”,赋能电力、交通、建筑、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绿色化转型。
(十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建筑、工业等领域原材料节约与高效利用,鼓励发展高端再制造技术,深化水资源循环利用。不断完善本市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和促进机制,积极推进京津冀清洁生产协同创新,探索实施城市副中心和北三县(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促进区域标准协同、政策协同、效益协同。
五、积极营造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十四)提高绿色经济发展法规标准保障水平。探索本市绿色经济促进领域的地方立法。加快制定本市绿色经济统计核算方法。健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体系,探索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和地区生产总值交换补偿路径,推动构建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评价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将促进绿色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强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形成高于国家相关技术要求的绿色经济标准体系。
(十五)强化政府投资和财税支持。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形成绿色投资合力,持续增强绿色经济发展动能。加快推进首都花园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投资更多参与绿色建筑、绿色能源项目建设。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环保项目。积极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大绿色改造和设备更新投资。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绿色产品的采购力度。落实国家绿色税制有关政策,持续巩固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果,充分发挥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税收调节作用。
(十六)完善能源资源价格体系。系统推进水资源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供排水收费制度。落实国家要求,加快完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电价机制,严格输配电价监管,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深化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做好配气环节价格监管。结合供热系统重构,研究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降耗、绿色高效的供热价格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十七)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绿色发展宣传教育体系,引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支持相关平台分主题开设绿色地图,不断提高本市绿色文化美誉度和影响力。以绿色消费理念引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全面促进新能源车消费,积极推动绿色家电家居迭代升级,加快提升餐饮业绿色健康水平,鼓励推行绿色衣着消费,有序引导绿色文旅消费。积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序发展闲置物品循环共享经济,规范开展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
市级层面建立绿色经济发展统筹协调推进机制,设立绿色经济和技术专家顾问委员会,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和实施效果科学评估。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落实,推动本区绿色经济发展。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有序组织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绿色产业培育、绿色宜居城市建设、绿色文化涵育、绿色合作共建共享五方面标杆引领工程,确保国际绿色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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