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双碳”部署、逐步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统筹碳排放双控与高载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深化绿电直连应用实施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全区高载能项目消费可再生能源电力提出更高要求。
一、出台《若干措施》的时代背景与现实意义
自治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基地,风光可开发量全国领先,同时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算力数据中心等高载能产业集聚,能耗与碳排放管控压力长期存在。2023年、2024年,自治区先后两次印发《关于优化节能管理促进新能源消纳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建立高耗能企业可再生能源电力强制消费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动存量“两高”企业绿电替代,强化新建“两高”项目绿电消费刚性约束,为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积累了实践经验,有力保障了我区“十四五”节能目标的完成,也为我区将绿电直连与节能审查和碳评价深度融合奠定了扎实基础。
2026年是“十五五”碳达峰开局之年,也是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第一年,在此背景下出台《若干措施》,一方面,统筹经济发展与减排要求,“十五五”是全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决胜期,要实现降碳、稳增长双向奔赴,关键在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而非化石能源消费的主力军之一就是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发展绿电直连、系统性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水平,既是保障自治区“十五五”高质量项目碳排放需求的重要举措,也为自治区如期实现碳达峰厚植底气。另一方面,多措并举纾解新能源消纳堵点,依托高耗能稳定负荷就地消纳风光电力,把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绿色竞争优势,构建“风光发电—直连专线—工业负荷”就地循环利用新模式是破解高比例消纳难题的重要举措,《若干措施》旨在发挥政策牵引作用,通过政策倒逼新建高耗能项目高比例消费可再生能源、引导存量企业实施绿电替代,并形成事前审查、事中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保证每一份绿电消费承诺落实到位。
二、准确把握《若干措施》四大核心制度设计与重点任务
《若干措施》从四大板块十条内容分层施策,兼顾新建项目刚性约束、存量企业改造激励、评审标准统一、全周期监管落地,覆盖增量、存量两类主体,打通审批、建设、运维、整改全流程,政策逻辑清晰、实操导向明确。
(一)压实新建项目消费责任,建立绿电消费刚性约束机制。《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用能行业内新建项目,需严格执行国家下达自治区各行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例目标要求。无最低消费目标的行业,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新能源、绿电直连专线,并予以正向标注、优先支持。针对不同类型新建项目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提出更有指向性的要求。
(二)明晰存量负荷消费途径,释放绿电替代节能降碳潜力。《若干措施》鼓励存量高耗能企业实施电气化绿色化改造,现代煤化工、冶金、化工等行业探索绿氢耦合、绿氢冶炼、绿氢替代化石能源燃料等绿色低碳改造路径,并支持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开展绿电直连。存量企业、自备电厂较2025年新增非化石能源消费形成的碳减排量,优先用于本企业改扩建项目置换,形成“改造有奖励、减排可复用”的正向循环。
(三)不断规范绿电消费承诺,压实项目绿电消费履约责任。《若干措施》首次提出探索建立行业绿电交易比例上限清单,避免项目为通过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承诺不切实际的绿电消费比例、无法履约的情况,降低政策空转风险。同时,《若干措施》还进一步明确了绿电消费承诺的细节、绿电相关碳排放核算口径,以及在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中优先保障绿电消费比例高的项目等相关内容,将更多优势资源向绿色化程度更高的项目倾斜。
(四)完善绿电消费全周期闭环监管,确保绿电政策落地见效。《若干措施》将绿电直连运行、非化石能源消费纳入能源审计、节能验收、日常监督检查。节能降碳目标滞后地区,对绿电占比高、能效先进的企业,优先保障合理用能排碳需求。对投产后碳排放、绿电占比未达批复要求的企业,限期开展绿电替代改造。跳出“重审批、轻监管”传统模式,覆盖项目建设、投产、运维全生命周期,构建奖惩分明的监管机制。
三、推动政策精准实施的落实路径与工作建议
一是分层分类精准宣贯培训。各盟市发改、能源部门面向钢铁、电解铝、数据中心企业、园区运营主体开展政策解读,重点讲清碳排放置换规则、储能指标豁免、评审正向激励等利好,打消企业投资顾虑。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改、能源、电网企业建立联席机制,共享绿电直连装机、用电量、碳减排数据,实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电力运行监管数据互通,提升监管精准度。
三是配套绿色金融支撑。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绿电直连、储能配套项目推出低息绿色信贷,缓解企业前期资产投入压力,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若干措施》是内蒙古立足自身资源与产业实际,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的标志性政策文件。通过将绿电直连深度绑定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全链条,既划定高耗能产业绿色转型硬底线,又设置存量改造、碳减排置换多元激励渠道,兼顾约束与激励、增量与存量、产业发展与节能降碳。下一步,全区各盟市、各企业要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主动布局绿电直连项目,充分释放风光资源绿色价值,持续优化产业用能结构,以制度创新推动全区能源产业、高载能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节能降碳中心高级工程师赵阳)
